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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 2023-08-30 23:03:19 |   作者: 行业资讯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50号)的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26,390,3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5年。这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6,390,3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742,020.7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7,648,279.2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6月1日出具了勤信验字[2021]第002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1,595.53万元,包括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3,475.53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募投项目投入3,529.2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44,590.80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84万元。

  2021年1-12月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1,595.53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84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30.95万元(包括尚未支付发行相关联的费用147.81万元及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为规范这次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和使用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以下协议主要内容中简称“甲方”)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县支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以下简称“乙方”)及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丙方”)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中“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宝明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已根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和使用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上海宝明开立募集资金子账户,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披露。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设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放置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之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为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查、分析和评估,对有几率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确认后予以核销。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1年末存在有几率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有存货、固定资产、应收款项及商誉等,做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1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收益310.40万元,明细见下表: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对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共计4,294.63万元予以核销,不影响本期损益。核销后,公司财务与业务部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备查账,继续全力追讨。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收益310.40万元,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后,将增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9.09万元,相应增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的权利利益239.09万元。

  本次核销的资产已按会计准则有关法律法规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影响公司2021年度及以前年度的利润。本次核销资产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情况,符合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不影响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中相关财务数据。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情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2)本公司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与前瞻性信息确认的应收款项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公司依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进行核销。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依据相关资产的真实的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而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2021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广大投资的人可登入“全景·路演天下”()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有:公司董事长刘百宽先生、独立董事牟敦潭先生、总裁曹阳先生、董事会秘书彭艳鸣女士及保荐代表人张一鸣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企业来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真实的情况、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中勤万信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75万元人民币。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系2013年12月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了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由原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而成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3年12月11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同意(京财会许可[2013]0083号),2013年12月13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在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10层。中勤万信具有证监会和财政部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分支机构历史沿革: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是中勤万信在河南区域设立的专业分支机构,成立于2014年3月27日,持有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分局核发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中勤万信首席合伙人为胡柏和先生,未发生过变动。截至上年度末,中勤万信合伙人数量7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5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2人。

  中勤万信2020年度总收入为38,80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3,698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652万元。

  2020年度中勤万信审计公司4,284家,其中上市公司年报审计30家,主要行业涉及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中勤万信共有职业风险基金余额3,498余万元,此外中勤万信每年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有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2019年度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一份。4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

  2020年度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及行政监管措施。

  2021年度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证券监督管理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一份,2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宏敏,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加入中勤万信,2010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至今为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企业来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签署了捷安高科、濮耐股份、大地传媒、新天科技、安图生物和智度股份等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倪俊,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年,为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茜倩,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为多家企业IPO审计、新三板挂牌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及并购重组等工作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宏敏、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茜倩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勤万信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企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